8月30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包括《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娱乐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等在内的4项新版防控指南,针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等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出新部署。
其中,《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和《娱乐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要求,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要坚持常态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的总体原则,对疫情低风险地区的上网服务场所接待消费者人数比例不做统一限制,由各省(区、市)党委、政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自行掌握。疫情防控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区域的,暂停营业。
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应在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场所防控要做到“三有五做好”:有防控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控应急处置预案、有防护物资设备,做好定期清洁消毒、做好有效通风换气、做好科学餐饮、做好防控宣传、疫情出现后做好专业消杀和卫生学评价;人员防护要做到“三有三加强”:有入口检测措施、有预约消费和管控分流措施、有安全距离措施,加强疫苗接种、加强健康监测、加强个人卫生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