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男子打赏主播妻子要退款,法院驳回!属于正常文化娱乐消费

随着现在网络时代的发展,在许多社交APP的平台上,很多人们都开始了直播一行业,在平台上交友、赚钱、展现个人才艺,他们直播的内容也是很有意思,经常逗笑屏幕前的观众,使他们娱乐一番。

但看直播时,不要因为自己的兴奋,而葬送自己拼命挣来的血汗钱,尤其是有家室的人,这样做就是对家庭的不负责任。所以说,且要谨记,避免兴奋过度。


近日,在安徽芜湖市就出现了一位这样的事件,有一男子花高额价钱,给多位女主播刷礼物,在妻子得知后,把丈夫与直播的平台一起告上了法院。

据报道,安徽的一位已婚男子钟先生,他基本上每天都会观看某平台的主播直播,持续了一年半的时间,钟先生一共在平台里面充值了1100多次,对370位主播打赏了一共近30万,妻子得知后,便把丈夫与直播平台一起告上了法庭,且要求返还全部打赏钱财。


钟先生的妻子江女士表示,丈夫直播打赏的这些钱,都是属于夫妻两人共同财产的,钟先生在近一年半的时间,都在给主播打赏,涉及的金额也是较大的,但这些都显然不是给家庭提供的。

而且他在打赏的过程中,为了避免自己会发现,竟然通过编辑虚假银行短信方式,进行对自己隐瞒的情况,这是属于无权公用夫妻共同财产的,所以请求法院的帮助,希望直播平台能把丈夫打赏的所有钱财,全部返回。


但法院却认为,打赏一事是丈夫自愿的,属于正常的网络消费,而且也不是无偿赠与她们的,在钟先生进入直播平台的时候,是与平台签了合同协议的,还向钟先生提供了各种应有的服务。钟先生作为一个成年人,要对自己所做的行为,负一定的责任的,他人无权干涉。而且双方之间不存在被迫转账的情况,所以并不符合法律的要求。

据此案件了解,法院表示钟先生打赏的钱,是属于个人自愿的,不能只看金额,且钟先生在每次打赏的时候,都是与直播平台达成一个协议的,所以也是有正规的法律关系的。


但根据江女士个人的描述,是不足以认定钟先生此次的打赏行为,是侵害了夫妻共同财产的使用权,直播平台作为第三人的权益,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而且直播平台也已经按照相关的规定执行,并没有做出违反一事,像这种充值、打赏等行为,都是个人自愿的,并不存在违反原则的问题。

此案件,最后法院给出了终审判决,决定驳回江女士的诉讼。


像这样的事情,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是常见的,所以在观看主播娱乐的时候,一定要合理的利用好自己的权益,不要盲目的去打赏主播,尤其是有家室的人,更要多多的为家人以及孩子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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