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电动自行车解限速、改装电池等违规行为,北京3家企业被罚

北京市市场监管系统全力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为强化警示教育震慑作用,实现“查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现将部分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案例一:北京华夏久康驿站商贸有限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11月,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华夏久康驿站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对车辆进行解限速,并对刹车、轮胎、减震等部件进行改装,同时将蓄电池由48V更换为72V。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2025年1月,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责令该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47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北京大辛庄乐骑商贸中心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10月,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大辛庄乐骑商贸中心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正在将1辆电动自行车原装48V蓄电池更换并改装为60V蓄电池。该经营主体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2024年12月,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责令该经营主体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4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北京欣嘉旺商贸中心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11月,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欣嘉旺商贸中心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经营主体在售的4辆电动自行车外观尺寸、蓄电池等涉嫌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经检验,依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判定产品质量均不合格。
2025年1月,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对该经营主体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和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3520元,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重提示: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自觉抵制非法拼改装违法行为。同时,请广大市民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查看产品的CCC认证证书以及产品合格证信息,切勿私自拼改装电动自行车,如发现身边存在违规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线索,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共同消除身边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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